2020年1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》正式实施。新的《外商投资法》将取代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“外资三法”,分为6章,共42条,明确了“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”;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、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,均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等法律的规定;取消了过去的“逐案审批”制度,确立完善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、外资项目核准与备案制度、信息报告制度等新制度。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外商投资法》,促进我区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,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窗口多措并举,“四个到位”确保《外商投资法》顺利施行。
一是学习宣传到位。第一时间向窗口工作人员印发了新法内容,积极组织窗口人员开展业务学习,了解新法影响,探讨应对措施,确保政策贯彻落实,提升外资服务水平;同时,加大对社会和企业的宣传力度,通过窗口咨询、微信、QQ等多种渠道,做好对外资企业的登记指导、政策解答和辅导讲解工作。
二是提示指导到位。认真向企业讲解新旧法在登记规范上的区别,宣传政策亮点以及难点问题与注意事项,积极加强与正在办理或准备办理的外资企业的沟通与协调,及时提示、提醒企业按照新法规定准备材料,帮助企业在新法过渡期间的申报外网系统。
三是数据提交到位。由于新旧外资法在过渡期间可能造成外资申请内容的变化,市监窗口进一步加强把控,做好外资企业数据提交工作,12月31日前将外网申请的企业并已递交纸质材料的业务全部办理完结,并将相关数据提交完毕,对于来不及或未正式提报材料的企业,做好解释与安抚,等系统整合完毕后重新申报。
四是对接协调到位。建立健全与商务部门的业务衔接,提升行政审批效能,进一步加强与商务窗口的沟通与对接,积极配合商务部门落实商务信息报告,积极应对系统升级改造后产生的问题,做好企业在填报过程中的问题解答与解决。